新疆五项社会保险参保2553.67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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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日报讯(记者李春霞报道)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今年8月底,全区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参保2553.67万人次,比上年增加了124.33万人,增长5.11%。

  今年,我区深入推进社保惠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全面落地,在全区所有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均设立了经办窗口,方便了参保群众。截至9月8日,全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共赔付6.49万人次,累计赔付金额2.98亿元。

  大病保险全面建立,实现了对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的全覆盖,为我区参保人员筑起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双保险”,有效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就医负担,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截至目前,我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总人数392.9万人,赔付3784人次,赔付金额3600万元;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参保总人数392.4万人,赔付1865人次,赔付金额2918万元,有效减轻了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

  我区还加大大病保险向困难人群政策倾斜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在内的困难人员降低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实施精准支付政策,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扎实推进,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哈密市、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5个地州市已完成整合并轨,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实现参保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协议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其余9个地州市全部实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署办公,双轨过渡平稳运行。

  今年,我区再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完善失业保险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有效缓解物价上涨给低收入群体生活带来的影响。据统计,截至8月底,全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38.36万人,为5.86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享受各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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