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马市巷440平方米违建门面房被拆

来源:天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新疆网讯(记者张莉摄影报道)颜色不统一的彩钢板房侵占人行通道、反复存在……5月20日,乌鲁木齐马市巷违建门面房被依法拆除。这是我市落实“城市病”专项整治工作中拆除的首个顽疾类违法建筑。

  当日11时,记者在马市巷看到,一台挖掘机正在对巷道两侧的违建门面房进行拆除。当日,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天山区行政执法局、天山区解放南路片区管委会等部门的100余名工作人员,对马市巷440平方米的13户违建门面房进行了拆除。

  一位路过的居民说,违建门面房侵占人行通道,行人平时只能从车道通行,与过路车辆容易发生刮擦,很危险,要不就需要绕行,费时又费力。

  天山区解放南路片区管委会育才巷社区主任伊力亚尔·吐尔逊江说,13户违建门面房主要以经营水果、蔬菜为主,以前是自行搭建的帐篷,最后变成了彩钢板房。前期政府与商家们进行了沟通,大家也很配合,本次拆除进行得很顺利。

  据悉,4月24日至7月20日,乌鲁木齐市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城市病”专项整治,涉及10个方面——城市“牛皮癣”、环境卫生、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筑垃圾、城市户外广告、公共厕所、城市建(构)筑外立面、占道经营、停车场、违法建设。

  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指挥监督处处长张义斌说,马市巷违建门面房存在时间较久,占用人行通道,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属于“城市病”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拆除违法建筑(顽疾)类案例,在全市顽疾类违建案件中可以起到示范性作用。后期天山区还将对文化巷、饮马巷、江南巷、永和巷等顽疾类违建区域进行拆除。

  “乌鲁木齐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执法部门将对这些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取缔私搭乱建及门外店,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张义斌说。

  【链接】

  《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城市市容管理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或从事其他活动。确需临时占用人行道和公共场地的,必须征得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依法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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