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各地市场供应充足供销两旺

来源:天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新疆经济报讯(记者梁勇报道)农历丁酉年春节即将来临,1月17日至19日,记者采访了疆内多地的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和平价蔬菜牛羊肉直销点后发现,各类主副食品价格基本稳定,市场上销售的蔬菜、水果、肉食品等品种繁多,供应充足,能够满足各族群众的节日消费需求。

    市场量足价稳

    农历丁酉年春节前夕,全疆各地都将按惯例投放储备肉、储备蔬菜,以保障节日市场的供应及物价平稳。

    1月19日,记者在乌鲁木齐市西后街一个社区蔬菜直销点看到:大白菜1元/公斤、青萝卜1.1元/公斤、胡萝卜和冬瓜1.4元/公斤。“我买了一棵大白菜、两公斤胡萝卜、一公斤土豆,总共才花了七元多,这些菜够家里吃三四天了。”市民张大民说。

    据悉,乌鲁木齐市从去年12月20日开始,就在全市540个蔬菜直销点投放政府储备菜,投放品种包括大白菜、胡萝卜、青萝卜、冬瓜、土豆、洋葱、南瓜共7种,菜价低于市场价。

    新疆北园春集团公司信息技术部相关负责人说,目前,32种大众消费蔬菜均价为5.4元/公斤,相比上周降低了0.18元/公斤。而在距乌市百里之外的呼图壁县,50吨新鲜储备肉正投放市场。据介绍,此次政府补贴的平价肉在呼图壁县6个点进行销售,牛羊肉补贴投放点设立4个,猪肉补贴投放点设立2个,牛羊肉价格比市价低12元/公斤,猪肉价格比市价低5元/公斤。

    呼图壁县居民李世章说:“政府为了让我们过好节,投放的平价肉,特别实惠,36元钱一公斤羊肉,这是高福利啊!”

    塔城市商经委积极开展“蔬菜惠民”活动为节前市场营造了良好氛围,目前已在各大便民直销店投放了100吨的蔬菜。阿勒泰地区为做好节日市场供应,专门调运了3000吨冬春蔬菜和300吨牛羊肉,目前已陆续投放市场。

    商超充满年味

    除了农贸市场生意红火,各商场、超市也纷纷开启“春节模式”,满满的年味随处可见。记者获悉,为了保障农历丁酉年春节期间的市场供应,乌鲁木齐、昌吉等地的各大商超去年年底就按照日常消耗量的两倍来备货了。乌市的各大商超内,“打折”“减价”“优惠”的大幅海报分外显眼,大红灯笼高挂,节日的喜庆气氛已经开始散发出来。

    1月17日,好家乡超市乌市青年路店的一位导购告诉记者,节前各类礼盒最受追捧,销售量持续攀升。家住日月星光小区的李先生带着儿子一起来此购物,他搬走了5箱白酒外加4个红酒礼盒。该超市的销售经理说,春节前最后几天是超市促销的最高峰,好家乡超市除了全力保障足量供货外,还调动了所有工作人员做好服务。

    家电卖场也分外火热。早在半个月前,位于乌市友好路的苏宁电器专卖店里就装饰得喜气洋洋,各项优惠力度很大,几台小天鹅洗衣机直降1000元左右。在国美电器红山专卖店里,美的微波电器的销售员杨佳说:“现在优惠很多,消费者可以随时预订商品,若是春节期间外出也不要紧,可以等到需要时再通知我们送货上门。”

    此外,今年不少商家推出了微信扫码优惠活动,借此来吸引年轻消费群体。

    在昌吉市的各大超市,节日期间的装饰用品,如春联、灯笼、“福”字等,十分俏销。在隆源超市购物的市民王女士说:“我今天来买‘福’字和春联,这些都要贴齐了,才有过年的感觉。”该超市负责人说:“今年超市销售的春联相比去年而言种类更多,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春联的质量提升了,价格却没有明显的变化。”

    阿勒泰市民夏翠玲带着孙子穿梭于各大商场、超市,精心挑选着年货。她说,“如今儿女都大了,各自有各自的生活和事业,春节对我来说,是最温暖最重要的日子,一家人能够围坐在一起吃顿热热闹闹的团圆饭就是最幸福的事!”

    “正值春节前食品销售旺季,我们超市准备了充足的年货,以满足广大消费者的购买需求。”阿勒泰市某超市食品部门主管齐遍花说。

    多方强化监管

    为确保全疆各族群众过上平安、和谐、欢乐的春节,全疆各地均在加强市场巡查,规范流通秩序,营造良好的节假日消费环境,确保节日消费安全。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同实体店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日前,阿克苏地区发改委会同阿克苏市发改委、商务局在阿克苏电商产业园内召集47家电商召开提醒告诫会,要求当地电商诚信经营,维护阿克苏本地特色农产品声誉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自治区质监系统在2016年12月26日就启动了关于集中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重点消费质量安全、计量、标准、特种设备等专项执法打假行动。截至1月15日,全区已出动执法人员1052人(次),检查相关企业(单位)387家,抽查样品65批(次),查处案件76起,涉案货值560余万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也发文要求各地(州、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继续对以下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波动情况;民航、铁路、公路和城市公交、出租车、停车场等交通运输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行为;酒店、餐饮、滑雪场等旅游景点经营者使用误导性价格宣传用语、未明确标示价格促销限制条件等行为;商贸流通企业虚假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农副食品批发、零售等经营者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进行巡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州、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提高节日价格监管工作水平。对巡查中发现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以震慑不良商家和价格违法经营者,营造诚信兴商环境,确保老百姓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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