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查处违规办学、违规招生!校园欺凌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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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快讯(记者 沈祖啸)新疆依法治教有了行动纲领。

近日,新疆晨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实施规划(2016-2020年)》正式出台,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区所有学校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数量达到500所。

根据《实施规划》,我区将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教育联合执法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查处违规办学、违规招生、侵犯学生权益、教师违背师德规范等行为。对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

新疆晨报记者了解到,针对校园欺凌,教育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提出了非常具体的举措: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

新疆晨报记者了解到,我区已经展开校园欺凌治理工作。目前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已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中,阿勒泰地区各学校还公布了专项治理专用电话,加强校园技防设施建设,实现校园探头全覆盖。并向家长和学生发放问卷,开展电话调查,实地走访调查,严格排查校园欺凌情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巡查工作,及时发现苗头。

自治区教育厅表示,今后将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执法方式,增强对教育违法行为、违法活动及时发现、实时纠正的能力。

下一步,我区将全面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设法治知识课程,深化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使青少年学生对法治观念、概念、规则和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分别达到相应的要求,并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在中、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以法治教育整合各类专项教育,并将义务教育阶段法治教育纳入教育经费保障范围。

按照计划,到2020年,将让我区每所中小学至少有1名教师接受100学时以上的系统法律知识培训,能够承担法治教育教学任务,协助解决学校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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