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公安厅部署开展集中打击“盗抢骗”犯罪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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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记者孙健报道)11月29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盗抢骗”犯罪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陈全国书记等自治区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安排部署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4月1日为期四个月的集中打击“盗抢骗”犯罪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警种按照《新疆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集中侦破一批案件、集中抓获一批逃犯、集中整治一批重点地、集中返还一批赃款赃物,围绕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传统“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组织操纵新疆籍人员在内地违法犯罪等打击重点,坚持打击、整治、治理同步推进,集中开展侦查破案攻坚、重点区域整治攻坚、源头防范攻坚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努力通过这次专项行动,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抓获一批逃犯、整治一批重点地区,返还一批赃款赃物。始终保持对“盗抢骗”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朱昌杰指出,各地要统筹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安保维稳工作,要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强网上管控和舆情导控,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项维稳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通报了1至10月全区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总体情况。1至10月,全区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8579起,破案绝对数比去年提升了7.15%。会议确定此次集中行动的打击重点为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传统“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集中打击“盗抢骗”犯罪事关岁末年初社会治安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要进一步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公安厅党委的安排部署上来,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迅速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坚决打击各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确保集中打击行动取得实效,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打好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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