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三部门:公立医院中药饮片加价率不超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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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三部门:公立医院中药饮片加价率不超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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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拿中药饮片不用担心加价太多了。新疆三部门日前发文要求:我区公立医院中药饮片加价率不能超过25%。

10月7日,晨报全媒体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部门于9月23日发布关于中药饮片加成问题的通知:我区实施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其销售中药饮片加成仍按《转发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通知》(新发改医价〔2006〕1281号)有关规定执行,即中药饮片销售价格按实际购进价顺加不超过25%的加价率。

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限定公立医院中药饮品的加价率,能让患者节省些医药费。

“药品加价”政策,是在过去财政对医院投入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实行的。这一政策对保证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发挥了作用。但从目前现实看来,药品加成政策成了“以药养医”机制形成的主要原因,“以药养医”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导致一些医院倾向于靠卖药逐利,比如常见的“大处方”、“开贵药”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患者的就诊费用。

中药饮片是中药材经过按中医药理论、中药炮制方法,经过加工炮制后的,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的中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并没有绝对的界限,中药饮片包括了部分经产地加工的中药切片(包括切段、块、瓣),原形药材饮片以及经过切制(在产地加工的基础上)、炮炙的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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