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

来源:天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天山网讯(记者孙健摄影报道)9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联合召开表彰大会,隆重表彰荣立集体一等功的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颁发奖牌并讲话。

    近年来,在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政法各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始终将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首要责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成功审理了一系列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案情复杂的暴恐案件,有力打击暴恐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捍卫法律尊严,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司法公开、司法改革等诸多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曾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优秀法院、全区严打暴恐专项行动集体一等功等荣誉。

    沈德咏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充分发挥各级法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胆进行探索实践,努力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鲜活经验,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朱海仑在会上指出,全区政法机关要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争做反恐维稳模范、执法为民模范、清正廉洁模范、民族团结模范,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法队伍。全面提升新形势下反恐维稳实战能力,对挑战祖国统一、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底线的暴恐分子、犯罪团伙、非法组织,从严从快坚决依法打击,坚决维护新疆社会大局稳定。切实发挥好法治的保障和支撑作用,为新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的决定》。

    自治区领导乃依木•亚森、熊选国、李学军,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闫汾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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