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小区占道停车费归集体业主众望所归

来源:天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都市消费晨报讯(记者段小利报道)新版《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指出,对占用小区公共场地和公共道路停放车辆的车主,可以收取场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该《办法》出台后引发小区居民热议。

    《办法》规定:机动车辆停放占用住宅小区内的公共道路、公共场地的,可以向车主收取场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

    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小区,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收取并确定场地占用费标准及收入的用途等;业主大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机动车停放秩序的,可通过合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报酬水平等。

    未成立业主大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普通住宅小区场地占用费由市(设区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其收入主要用于住宅小区的公共设施、公共设备、公共场地(道路)的维护、改造等。

    “这次出台的《办法》把市民长期关心的停车费问题细化了,而且明确规定占道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以后就能清楚的知道自己的钱全都去哪了。”家住乌市幸福花园40号楼的业主张先生表示。

    物业1:停车费用途向业委会报备 由业委会进行公示

    据幸福花园小区物业乌鲁木齐赛博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晓刚介绍,该小区有8500余户居民,有固定车辆3000多辆,每天小区大门光抬杆数就达6200次。“早在《办法》出台前,我们就是这么实行的,2013年8月就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目前小区内共有三个社区业主委员会,停车占地费都有业委会委托该物业进行收取。”

    “停车占道费由业委会负责管理,归全体业主所有,我们跟业委会签署委托后代为收取,按照相关规定收取30%作为补贴物业,其余用于小区路面恢复、照明、楼道维修、外墙保温等公共设施和道路的建设,这些我们都会向业委会报备,然后由业委会向业主进行公示。”周晓刚介绍。

    “小区业主的停车费是80元每月,临时占道停车一小时内不收费,此后2元/小时,一天内停车费不足10元,自从2014年8月业委会成立以来,我们就跟物业签署了协议,2015年收取了占道停车费约71万,几乎全都用于小区公共设施建设中去了,这些都在专门的公示栏上向业主公示过。”幸福花园社区 民心业主大会业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物业2:去年30万停车费全部投入到小区公共设施维修

    随后,记者致电西山润和居小区物业新疆润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于今年5月底开始成立,相关手续仍在交接中,目前小车停车占道停车费仍由物业收取。

    “我们小区停车费主要按照两种标准收取,一是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停车服务收费每车每月最高64元,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停车服务收费每车每月最高80元,其余按照规定的停车收费标准走。”该物业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小区有1200余户居民,2015年,停车费共收取30万左右,这些停车费全部都投入到了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办法》成立后,对于占道停车的收费更加细化,我们也会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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