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爱琴)政府发放消费券是大力提振消费、扩大国内需要、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重要举措。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应正确使用消费券,共同营造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
消费者使用非正规渠道的消费券存在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和洗钱风险
消费券是政府为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而发放的普惠性福利,具有明确的使用规则和范围。使用非正规渠道的消费券不仅违反活动规则,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带来不必要的经济和安全风险,还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消费者应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确保自身行为合法合规。
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
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合法合规诚信经营,保障消费券使用的正常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通过先提价再使用消费券的方式套利。此类行为既涉嫌违法,也严重影响了经营者的诚信形象,不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违背了消费券发放的初衷。
经营者应当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经营者应如实告知消费者消费券的使用范围和规则,规范经营行为,兑现优惠承诺,及时处理消费投诉。不得夸大或隐瞒消费券使用条件,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
经营者不得与“黄牛”勾结谋利
消费券的本质是有价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倒卖有价票证属于违法行为。通过倒卖消费券套现,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经营者应自觉抵制“黄牛”,不得为其提供便利或协助其进行虚假消费券交易牟利。
在消费券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应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在消费券使用过程中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