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强化跟踪问效 用好监督成果 加快推动我省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工作部署,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近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的重点。执法检查组于7月至8月上旬分赴辽阳、沈阳、盘锦、葫芦岛4市开展实地检查,深入公办、民办和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适老化改造家庭、社区老年食堂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详细了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机构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养老服务供给情况,以及老年人基本医疗需求保障等情况,认真听取地方政府、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工作建议,对各地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指出,开展此次执法检查,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具体行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从人力资源、物质服务、科技支撑、社会环境等方面持续用力,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加快推动我省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高质量发展。
执法检查组强调,养老服务是重要的民生工作,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福祉。要坚持保障先行,强化要素支撑,合理布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大力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协调配合、融合发展,逐步构建起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坚持深挖潜力,科学规划布局,积极发展银发经济,重点谋划老年用品、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康复辅助器具、老年旅游等潜力产业,促进养老产业与教育培训、文体旅、健康和家政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老年人需求结构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同时,要加大适老化改造的宣传普及力度,切实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养老生活环境。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坚持完善机制,补齐短板弱项,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由试点城市到全面铺开,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增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内生动力,营造互助友爱、尊老助老的文化氛围。要强化跟踪问效,用好监督成果,做好相关领域立法调研,以高水平立法、高效能监督助力我省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高质量发展。
(辽宁日报 记者明绍庚)
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