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在四川等四地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

来源:四川新闻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下发通知,在吉林、广东、四川、新疆四省区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
  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公开处理消费者投诉相关的政府信息,供社会公众查询浏览。目的是减少消费领域的信息不对称,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发挥消费者充分知情、自主选择的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来引导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促使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公示不是“黑名单”,市场占有率高的经营者,客观上消费纠纷往往也比较多,还需要关注经营者对待消费者的态度、处理投诉的效率、自身改进的情况等。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积极推动各地探索试点,取得一批有益经验,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不断提升。在此基础上,总局开发了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系统,选择吉林、广东、四川、新疆四地开展试点。
  试点阶段,公示信息主要包括投诉人、被投诉人、投诉时间、投诉问题、处理结果和处理部门,并按照时间、地域等由系统自动排序、供公众查询。市场监管部门将提高公示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如果消费者或者经营者认为公示信息有误,可以向公示部门申请复核。记者孙博洋
  来源:人民网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