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加分项目!符合这些要求可加分!

来源:杭州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近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2020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加分项目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具体内容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0〕3号)要求,现就2020年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和钱塘新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各类高中招生加分项目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符合下列四类中任何一项条件的考生,可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
 (一)体育类
  1.初中教育阶段(指义务教育阶段的七至九年级,下同)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2.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下同)的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一、二、三等奖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3.2020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前八名获得者。
 (二)艺术类
  
1.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一、二、三等奖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2.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戏剧曲艺(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四人及以下)、协奏(四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绘画、书法、工艺和摄影等上述所列类别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三)科技类
 
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一、二等奖者(均为第一作者1人)。
 (四)其他类
  
1.三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下同)、外籍华人的子女,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须随家长在国外连续生活一年以上,下同);
  2.少数民族考生;
  3.港澳台籍考生。
  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同类同项目(如体育类中的100米与跳远,艺术类中的独奏与协奏,三侨考生、外籍华人的子女与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等),只取其中一项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类别或项目(如体育类与艺术类、艺术类与科技类、科技类与其他类、音乐与书法、球类与田径等)可累计加分。
  上述四类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可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具体按《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警备区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联〔2014〕2号)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分进行加分。
  符合军人子女加5分条件的考生,若同时符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或其他类加分条件的,可与上述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他类中获得的加分进行累计,但最终所获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5分;符合军人子女加20分及以上条件的考生,不再享受上述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他类的加分。
  三、符合条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可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具体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该类加分与其他类别的加分累计与军人子女加分累计相同。
  申请和审核程序
  
申请和审核工作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逾期不再办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申请加分按以下程序进行。
   1.符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初中学校领取并如实填写《杭州市区2020年各类高中招生加分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与相关证书复印件等一并交所在初中学校(其中初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的,其《登记表》须经市体育局审核盖章)。
  初中学校负责将本校符合上述类别项目加分条件的考生相关材料(《登记表》和有关证明材料)汇总造册交区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由区教育部门汇总后于5月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2.符合加分条件的军人子女(带《登记表》以及规定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带《登记表》以及规定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外籍华人子女(带《登记表》以及规定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29日(上午9∶00—下午4∶00)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华浙广场9号,杭州大厦D座附近),由相关主管部门现场审核。
  3.符合加分条件的三侨考生,由考生中考所在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审核(申请方式、审核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等见三侨考生、港澳籍考生加分审核及所需材料)。
  4.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于5月18日—5月25日,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hz.zjzwfw.gov.cn,下同)在线申请,通过数据共享获取考生民族信息的方式进行审核。
  5.符合加分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于5月18日—5月25日,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港澳台籍考生加分申请及所需材料),由港澳事务部门和台办进行审核。
  6.符合加分条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于5月18日—5月25日,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后,于5月29日前分别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证明材料。
  7.符合条件的援鄂医务人员子女考生,由相关部门提供名单和证明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从2021年开始,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奖励类学生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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