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孜别克族婚姻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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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孜别克族的婚姻制度以一夫一妻制为主,因受伊斯兰教的影响,也存在一夫多妻现象,但为数不多。五十年代后,完全实行一夫一妻制。五十年代前的婚姻制度主要有如下特点:


  其一,近亲结婚多。由于乌孜别克族人数较少,客观上造成了本民族通婚范围的狭小,同时他们认为近亲结婚是最理想的婚姻,可以亲上加亲,互相照应。因此,在缔结婚姻时,严禁与同胞兄弟姐妹和同吃一个母奶的人或辈份不同的人通婚,除此之外,均可通婚,一般不受年龄差别的限制。首先考虑在表兄弟姐妹中选择。过去,堂表婚、姑表婚、舅表婚、姨表婚现象很普遍。此外,也有个别人家两兄弟同娶一家姐妹的现象,这是近亲婚姻的变异形式。新婚姻法颁布后,近亲结婚现象已经很少了。


  其二,允许异族通婚。由于乌孜别克族长期与其它民族交错杂居,不同民族之间通婚的现象不少。但主要是乌孜别克族男子娶外民族女子为妻,本族姑娘嫁给外族男子的现象十分罕见。南疆的乌孜别克族由于长期与维吾尔族生活在一起,与维吾称族通婚的较多。北疆的乌孜别克族与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和塔塔尔族关系较密切,娶这些民族的姑娘为妻的现象也不少。

 
  其三,结婚顺序由长至幼。按习惯,哥哥结婚前,妹妹不能出嫁;姐姐出嫁前,弟弟不能娶妻。总之长者在前,幼者在后。

 
  其四,存在招赘婚现象。无儿子、只有女儿的家庭,可以招婿入赘。上门女婿一般是孤儿或家中兄弟多而经济困难的。上门女婿一般不给彩礼,成亲时由女方请客。女方父母视上门女婿为自己的亲儿子一样。

 
  其五,普遍早婚。乌孜别克族有句谚语说:“女孩子一帽子打不回,就可以结婚。”如果姑娘过了十四五岁还不嫁,社会舆论就会给父母带来相当大的压力,迫使他们不加选择地把女儿嫁出。这常给女儿带来终生的不幸和痛苦。

 
  其六,存在转房制度。乌孜别克族与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民族一样,曾存在“兄亡弟及”的婚姻制度。兄死后,若弟未娶妻,可娶嫂子为妻。弟如已有妻室,则不能娶其寡嫂。不过,若弟死后,其兄无论有无配偶,均不得娶其弟媳。这些习俗都是古代氏族习俗的遗存,一方面是为了较好地教育亡兄的子女,另一方面是可以避免亡兄的家产落入他人之后,以保证家族的完整,此外,还存在娶亡妻姐妹的现象。目前,这些习俗已不存在。

 
  其七,离婚权操于男子之手。乌孜别克族离婚现象不多,但夫权统治下的妇女并没有离婚的自由,是否离婚完全由男子决定。如果丈夫要和妻子离异,只要他说一声“塔拉克”,即表示休妻,妻子就必须离开他的家。离去时,妇女可以带走自己的嫁妆,并取得“讨休钱”(一定数量的钱财和一些物品)才离开。按伊斯兰教教规,妇女离婚后,必须等到三个月零十天后才能改嫁。在此其间,看妇女是否怀孕,如怀孕,所生子女仍归原夫。离婚后,如双方愿意也可复婚,请宗教职业者来家念经禳解,就可恢复夫妻关系。但是,如果男的说了三声“塔拉克”,复婚就相当困难了,必须让妻子与他人结婚后又离婚,才能履行复婚手续。
  
  婚礼

 
  乌孜别克族传统的结婚仪式一般经过四个程序:

 
  第一,说亲。乌孜别克族的婚姻由父母包办,儿子稍大,父母便为之物色对象,一般都选择门当户对的人家。一旦相中某家姑娘,便托亲朋好友到姑娘家去说亲。说亲一般要进行多次,即使女方同意,也要做一些戏剧性的周旋。三番五次后,女方父母才点头应允。如女方不同意这门亲事,一开始就借故婉言谢绝,处理得体面又不伤和气。过去媒人都由男子担任,现在多由妇女充任。

 
  第二,订婚。订婚仪式由妇女参加。当日,男方母亲在几位女性亲友的陪伴下,前往女家送订婚礼,礼物一般包括衣料一两块,砖茶一两块,以及一定数量的糖果等食物。女方母亲在几位女亲友的陪同下,热情款待来客。男方母亲把带来的礼物放在托盘里,十分恭敬地放到女方母亲面前,热情洋溢地说:“您的女儿像月亮一样,我的儿子像太阳一样,月亮只有围着太阳转,才会放出灿烂的光。我看他们是天生的一对。您看,这桩亲事怎么样?”如女方母亲满口答应,并接受了礼物,这桩亲事就算定了。

 
  第三,纳聘。纳聘仪式称“琼恰依,”一般在婚前的一段时间里举行。按传统习惯,男子仍不能参与,新郎也不例外,这天,男方母亲在一二十位女亲友的陪同下,前去女方家。她们每人手里端着一个用餐巾由包着的托盘,井然有序地列队前往。队伍后面还有一只送给女方的大绵羊,犄角上系着一块大红绸缎。女方母亲出屋外恭迎。宾主相见,两位母亲象久别重逢的亲人一样热烈拥抱。然后,男方客人打开自己的包裹,设宴招待女方主客。这时,主人及其亲友都袖手旁观,不帮忙干活。而男方客人则杀羊做饭,忙得不亦乐乎。宴席上,男方母亲把一碗盛有热糖茶的碗,放在茶盘上,用双手高高托起,毕恭毕敬地献给女方母亲。一位男方客人代表当众打开带来的礼物,唱说着彩礼单。女方亲友争先恐后观赏这些彩礼。仪式上,新娘不能露面。

 
  第四,完婚。传统的完婚仪式分4天进行。第一天在新娘家举行。这一天,男女两家,宾客盈门。双方父母出面待客。

 
  其傍晚时分,迎亲队伍分两路前往娘家。一路由新郎的母亲、姐妹及女亲友组成;一路由新郎、伴郎及朋友组成。


  结婚典礼称“尼卡”,按伊斯兰教进行,由阿訇主持。


  第二天清早,新娘家的三位妇女端着饭食到新郎家。新人吃过饭后,伴郎陪新郎到新娘家给岳父母问安。此时,岳父母向新郎赠送壁毯一类的礼品。这天下午,正式举行揭面纱礼。


  婚后第三天,新娘父母要宴请新郎及其父母亲友等人;第四天,新郎父母回请。至此,整个婚礼才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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