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村级组织建设战略性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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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们在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的基础上,针对村级组织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本着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原则,按照1+X的模式,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五个配套文件,在全市推行了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了抓村级配套建设向规范化建设的战略性转移,有力促进了农村的改革、发展与稳定。
  1、理顺关系,规范村级组织管理体制。村级组织关系不顺、职责不清是引发村级组织内部矛盾的焦点。为此,在明确村级组织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了村级组织的管理体制。首先,理顺乡镇党委、政府与村级组织的关系。规定,乡镇党委、政府担负抓好村级组织建设的重要责任,必须强化对村级组织的管理,指导建立健全村级各项管理制度,督促村级组织认真履行职责。村级组织要自觉接受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或指导,积极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上述规定明确了乡镇党委、政府对村级组织的领导或指导地位,细化了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行为。其次,理顺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进一步完善了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工作的职责规范,细化了“两委”权利、责任和义务,明确指出,村党支部是村级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与村委会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党支部要加强和改进对村委会的领导,支持村委会依法自治。村委会必须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同时,建立村委会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工作、村“两委”联席会议等制度。村内日常事务的管理要由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联席会议由村支部书记负责召集。重大事项要通过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然后按照法定程序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从而确保了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第三,理顺村“两委”与村级其它组织的关系。主要建立和规范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以及村民议事会、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行为规范,保证了村级组织按照规定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同时,要求村党支部领导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要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接受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通过规范制度,实现了党的领导与民主管理的统一,形成了党支部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2、完善制度,规范村务和财务管理。村务和财务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最关注。为此,我们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重点完善了相关制度。在村务管理方面,按照贴近实际、讲求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使村级经济、社会治安、村风民俗、文化教育、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的管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事务决策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重大村务的决策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原则,遵循提出议题、征求意见、民主表决、组织实施等步骤,实行民主决策。又如,为解决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次数少、间隔时间长的弊端,建立了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制度,对村内的重要事务,必须由村“两委”召集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包村干部及相关人员,进行民主听证,提高了决策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建立健全了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审计制度和集体资金、资产管理制度等,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并从实际出发,对不具备条件或不适宜单独设立专职财务管理人员的村庄,实行了村级财务乡镇代管制度。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乡镇实行了财务管理审接制,由乡镇职能部门派员定期进村,同民主理财小组共同审查和接管帐目,对群众不认可的单据不予入帐报销。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村务和财务公开制度。规范了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方式。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和群众关心的事项,都要通过公开栏、会议等形式向村民公开。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详细、具体。公开的时间一般每月一次,有些时限较长的事项,要阶段性地公开进展情况。公开后要接受村民的查询和质询。上述措施有效地避免了以往财务管理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等问题,确保了农村财务管理的真实性,实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3、健全机制,规范村级干部的管理。规范管理制度,提高村级干部的素质,是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关键。我们按照选人和育人并重、激励和约束结合的原则,健全了村级干部管理的四项机制:一是健全村级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了“两推一选”制度。选拔村党支部成员,首先通过党员和村民推荐确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上级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候选人,然后在党员中选举产生。对村委会选举,坚持完善了村委会直选制度。在换届过程中,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选举村委会成员,严格任职条件,确保那些思想好、作风正、有本事、愿为群众办事的人被选进村委会班子。对非选举产生的村干部,实行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择优聘用。同时,适应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的需要,按照编制化管理的要求,对村级干部定编、定岗、定职、定酬,严格控制享受固定补贴的干部职数,并提倡村“两委”成员交叉兼职。二是健全了村级干部教育培训机制。为提高村级干部素质,建立了村级干部区(市)、乡镇两级培训责任制,要求区(市)重点培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负责对村级其他干部进行培训;建立了岗前培训制度,对新任村干部,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建立了村级干部定期轮训制度,每年对村级干部轮训一遍。培训内容坚持理论培训与业务培训、实用技术培训相结合。三是健全了村级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建立了村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和年度责任考核制度,规定了村干部任期和年度工作指标,通过述职评议加强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的使用和报酬挂钩。建立了工作责任与结果公示制度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村级干部的工作目标和目标完成情况都要定期公示,离任时上级部门组织专人进行审计。同时,还建立了谈话打招呼、诫勉、辞职、罢免等制度,根据不同情况,对违规违纪的村干部严格处置。四是健全村级干部激励机制。为稳定村级干部队伍,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实行了村级干部结构工资制。村级干部的工资原则上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等三个部分构成。干部根据所在村的规模、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业绩确定报酬。通过建立健全村干部的选拔、培训、监督、激励机制,使干部队伍责任心明显增强,干群关系不断改善,农村信访量逐年下降,特别是反映经济和干部作风问题的案件大幅度下降。
  4、严格程序,规范农村党员的管理。农村党员队伍年龄老化、素质偏低,是导致党组织核心作用难以发挥重要因素。为此,我们从规范管理入手,特别是通过严把“入口”,畅通“出口”的方式,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一方面,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建立健全了入党积极分子“两推”(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等,严把党员“入口”关,着力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对村委会成员中不是党员的优秀分子,要求乡镇党组织重点加强教育培养,条件成熟后,及时按照有关程序吸收到党内来,不断增强村党支部的生机与活力。另一方面,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建立了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制定了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确定了从调查核实、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对处置意见进行表决、乡镇党委批复、宣布处置决定等处置不合格党员程序,畅通了不合格党员的“出口”,纯洁了农村党员队伍。同时,建立健全了党员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争先创优制度、党员目标责任制和党员联系户制度等,规范了党员行为,促进了农村党员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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