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先进性教育的工作汇报总结(环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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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省环保局党组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作为先进性教育与环保工作的切入点,紧紧围绕建设“绿色广东”,扎实推进治污保洁工程,认真查找涉及群众环境权益的问题,以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宗旨,边整边改,把解决问题贯穿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焕发出来的活力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一、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

当前,我省环境形势严峻。2004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显示,我省水体特别是流经城市河段水体污染严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城市63个饮用水源地水质总达标率仅为67.8%,同时大气污染也日益严峻,酸雨频率比2003年上升了12.2个百分点。今年,我局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重点加强水和大气污染防治,积极推进治污保洁工程和珠江综合整治工程,确保年度目标的实现。具体措施有:

(一)环保专项资金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支持山区建设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力争到今年底全省污水日处理能力突破600万吨,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45%以上。

(二)推动脱硫工程的建设,今年争取完成250万千瓦装机容量的电厂脱硫项目,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6万吨。

(三)加强与公安、交通、技术监督等部门协同配合,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联合有关部门,在有条件的地方推广清洁燃料,推行在用机动车I/M制度(即机动车强制检测保养制度)。

(四)以“生态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建立标准化、科学化的生态示范村考核体系,为创建生态示范村的村镇提供技术支持和适当的资金帮扶。今年要在全省176个生态示范区的基础上,新创建50个生态示范村。

(五)探索建立绿色考核体系。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现行的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充实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环境质量变化、污染排放强度和公众对环境的满意度等方面的内容。

达到目标:全省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局部地区有所好转,主要饮用水源水质满足功能要求,大部分国控、省控江段及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到功能目标要求。农村生态保护工作得到加强,部分农村的环境突出问题得到缓解。

二、创新服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以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目标,对省环保局系统各项审批制度进行一次清理,简化办事程序、建立高效、便捷、完善的服务机制。具体措施有:

(一)组织开展“三服务”(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环保主题下乡活动,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对省控重点污染企业、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集中或地处敏感区域的企业,帮助和督促其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实现达标排放。

(二)制定《广东省环保局突发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处置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和重大污染投诉。

(三)推行电子政务,开展网上审批。开通网上审批平台,实现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的申报、受理、咨询网络化,重大项目审批、验收前公示和审批、验收结果公告制度。项目审批实现“窗口办文、限时办结”。

(四)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每半年向社会发布一次全省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健全空气质量日报、水质量周报和重点城市环境质量预报制度,建立省控重点污染源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在广东环境保护网站设立专栏,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公开政府和企业的环境行为。

(五)试行环境监察信息公示制度,不定期地向社会或有关方面通报环境监察情况,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六)建立环境综合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对环保规划、重大项目环评和政策措施的制订认真听取专家意见,提高省环保局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七)建立领导班子和部门分片联系制度,负责指导基层环保工作,协调解决基层环保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达到目标:群众可随时查阅每天的空气质量信息和每周的水质信息,环境知情权、监督权得到保障。

三、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解决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

以保障群众健康为根本目标,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的执法行动,加大打击力度,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具体措施有:

(一)建立环境执法稽查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建立环境执法稽查制度,加强对下级环保部门的环境执法行为的督促检查,不断提高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重点环境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三)健全“12369”便民服务热线,开通环境污染投诉网站。对重大的环境污染案件实行包案处理。完善局领导接访日制度,实行环境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四)建立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健全环保社会监督员制度。继续从社会各界聘请环保社会监督员,鼓励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在条件成熟的城市试行有奖举报。

达到目标:实现群众举报信息的网上接受、交办、督办和回访,群众来访来电“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查处一批环境违法企业,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环境问题。

四、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坚持源头预防和全程监管并重,以深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为突破口,加大重点区域、重污染行业、重点污染源的监管,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具体措施有:

(一)严把“环保准入关”。认真实施《珠江三角洲环保规划纲要》和《广东省环保规划纲要》,加强规划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推进电镀、化学制浆等重污染行业的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工作,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和验收关,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全面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促进产业进园、工业入区、合理布局、集中治污。

(二)建立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对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前介入,为重大项目的布局与选址、技术方案比选、环境基础设施配套等提供咨询服务,强化环境现场监察和环境监测,推广施工期环境监理试点,严格执法,优化服务。

(三)建立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对重点地区和占排污总量50%的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实施网上实时监控。

(四)推行清洁生产强制审核。依据《清洁生产促进法》,与经贸委、科技厅等部门加强配合,公布第二批污染严重、需强制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100家企业,促进重点污染企业完善污染防治措施。

(五)逐步建立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立以企业排污行为、环境监测数据和执法检查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环境信用档案,对环境信用良好的在上市、融资的环保核查等方面给予优待;对环境信用较差的加大检查力度、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六)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审批验收公示制度。在广东省环境保护网站和报纸等媒体对群众普遍关心和位于环境敏感区域的重大项目进行环保审批、验收前公示,并以召开专家论证会、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达到目标:基本实现120家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联网监控,全省空气质量24小时全天候监测,空气质量信息在网上发布。重大项目审批全部上网公示,群众可上网随时调阅并提出意见。

在此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我局和环保系统全体人员将一致努力,切实抓好上述各项工作的落实,请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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