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贪官“三忘记”

来源:  投稿人:许贵元   浏览次数:

   近年来,审视大大小小相继落马的腐败贪官们,人们不难看出,他们的灵魂是丑恶的,行为是卑鄙的,手段是残忍的。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人生轨迹,那就是自欺欺人的“三忘记”。

  一是忘记了党的培养。由于他们在新时期自觉不自觉地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迷失了方向,被糖衣炮弹击“倒”了;被金钱美色“俘虏”了;被不正之风“刮”邪了。他们把入党看作是捞取政治资本的砝码;把“党员称号”视为马列主义的外衣;他们把入党时的钢铁誓言忘得一干二净;他们对党的信仰和党的宗旨历来摇摆不定;他们腐化变质是对党的无耻背叛;他们成了人民的罪人也是历史的必然。他们的可耻下场主要是忘记了党的培养和熏陶,丢掉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二是忘记了人民的哺育。毛泽东同志早就告戒全党:我们共产党人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可腐败贪官们自认为,没有人民这块土地,我也照样生根开花结果,我是凌驾群众之上的“特殊人物”,群众在我的眼里不过是一群“阿斗”。因此,他们把人民群众赋予他们权力,视为棒打群众、压制群众、搜刮群众、掠夺国家资财的工具。他们奉行的是“人不为我,天诛地灭”;“我为人民谋利益,人民为我谋幸福”;“立党为私,执政为己”。这就是腐败贪官们的“群众观点”。对此,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地说:“我们‘哺育’了贪官,却成了一大‘心患’;贪官们的‘成长’是我们的‘失望’;贪官们的的‘进步’,是我们的‘遭殃’;贪官们的‘幸福’,是我们的‘痛苦’;贪官们的‘叛逆’,是我们的‘晦气’;贪官们的‘落马’,是历史对他们的‘惩罚’!”。历史雄辩地证明,多行不义必自毙。失去民心,倒行逆施的形形色色的腐败贪官们自掘坟墓罪有应得。

  三是忘记了党纪国法。要说腐败贪官们不知法、不懂法,那是不客观的。只不过是他们无视和肆意践踏党纪国法,平素我们时常听到一些没有露出马脚的贪官善于不削一顾地说:“我不仅是‘执法者’,我还是‘管’执法者的领导。”在这些腐败贪官们看来,他们认为党纪国法是给普通老百姓“定”的,是来约束人民大众的,把自己划为不受法律规范和约束的“特殊者”。因此,他们动不动就用法律“吓唬”,群众;用“特权”整治群众;用“官僚”压制群众;用“霸道”欺辱群众。甚至到了肆无忌惮,有恃无恐、为所欲为,胆大妄为、逍遥法外的地步。无论在什么场合,所有贪官们的都是伪装的“双面脸谱”。对上是“笑脸儿”,对下是“虎脸儿”,当面是“阳脸儿”背后是“鬼脸儿”,明目张胆地干着与党离心离德、与人民利益格格不入、与形势要求背道而驰的丑恶腐败行径和肮脏政治勾当。

  然而,法律无情。玩火如自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是所有贪官们的侥幸心理在作祟,也是神机妙算、自作聪明的可耻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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