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荣八耻”:青少年成长的指路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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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内涵丰厚,概括精辟,意义深远,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发展要求的完美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核心要求,是启迪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指路明灯。

  半个多世纪的教育经历让我感受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中学生年龄多在12岁至18岁之间,他们往往生活经历较少,文化底蕴较浅,文化判断力和道德判断力也较弱。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无疑是一帖清醒剂,让人清醒头脑,擦亮眼睛,规范行为。

  育人最重要的是爱国。“八荣八耻”首先提出“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历尽内忧外患,之所以今日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并且不断发展、壮大,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一代代志士仁人不懈奋斗,甚至为国献身,在于“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爱国精神和民族气节不断传承。当前,不少孩子不知道五星红旗的来历,不清楚对国旗应该怀有怎样的感情,不少人国家意识淡薄。这是令人担忧的。

  育人要倡导诚信。“诚信”是做人的基本素养,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不守信,如何交往,人与人之间又怎么可能有正常的关系,社会又怎么可能有正常的秩序?“诚”即不欺,诚信的人不会选择欺诈。“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就是要让青少年心中明亮,在全社会确立诚实守信的文明风尚。

  我们还要教育青少年,要做到知耻、洁身,同时对危害祖国、背离人民、损人利己、见利忘义等思想言行,不能视而不见,绕道走开,而是要充分认识它们败坏人心、瓦解社会、危害事业前进的腐蚀作用,更要对此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之势,从知耻、洁身开始,端正社会风气。解放日报(于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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