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学习心得

来源:  投稿人:佚名   浏览次数:

    今年,省委省政府针对各级党政机关中存在的“服务意识不强、行政审批繁多、行政效能低下、诚信意识淡薄、政令执行不畅”等问题,作出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
    通过参加中心组织的“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一个决定、两个谈话、三项制度’”等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我认为,行政效能建设,最重要是要做到“实”。
    首先是制度要务实。制度的制定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标准要实际,切莫唱高调,不要好听好看却做不到;二是规定要严谨,防止顾此失彼,甚至挖肉补疮;三是行动要跟上,不能只说不做;四是考核要深入,避免走马观花;五是奖惩要兑现,做到言而有信。
    第二是作风要扎实。行政效能建设,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必须实实在在。万丈高楼平地起,行政效能建设也是如此。要从小处做起,从人民群众最需要的、最关心的做起,切忌好高骛远。如:群众来办事,应如何接待、如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应站在什么角度、以什么身份进行解答和反馈;群众有困难求助,应以什么心态、什么速度进行回应等,就是当前行政机关要特别注意和迫切需要做好的事情。
    第三是检查要求实。行政效能建设的落脚点,就是让群众满意、让党放心。是不是真的做好了、做到了,汇报和材料是不足以证明的,基层群众才最有发言权。检查考核要博采广集,不能只听一面这词。要注重“三个对比”。即:把受检者的“汇报材料”与暗访到的实际情况进行对比;把从利益部门和非利益部门调查到的结果进行对比;把“官方”评价和“民间”评价进行对比。如果对比后的出入不大,则证明这个部门工作是务实的,态度端正的。反之,则可能问题不小。
    最后还要做到奖惩要重实。行政效能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因此,对行政效能建设实施奖惩,必须有求实的态度、科学的标准、长远的考虑度。态度好不一定能办好事,但态度不好则肯定办不好事!不懂不会不要紧,虚心去学,认真去做,人民尚能理解和原谅;如果是能做而不做,能做好而不做好,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人民群众是通情达理的,他们不求行政机关为他们办事能十全十美,却希望行政机关为他们办事能尽心尽力。在效能建设中,只要在以上四个方面努力了、做实了,我们的工作就能落到实处;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本领就会进一步增强,效能建设就会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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