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万家企业社保费获阶段性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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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日报讯(记者李春霞报道)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减轻企业负担,自2月起,新疆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对企业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实施“免、减、缓”措施,2月共计减免社会保险费15.22亿元,惠及9.6万家企业。
  “免”是指2020年2月至6月,免征全区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是指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是指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自治区人社厅养老保险处调研员孙战学介绍,减免政策出台后,各级人社部门抓紧落实,确保企业及时受惠。据自治区人社厅统计,今年2月全区为9.6万家企业减免基本养老保险14.29亿元,失业保险0.44亿元,工伤保险0.49亿元。预计到6月,将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67.3亿元。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和社保待遇不受此影响。
  此外,新疆人社部门积极推动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工作。截至3月15日,150家企业申请缓缴社保费,涉及资金4.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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