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佛山国家森林公园晋升为4A级旅游风景区

来源:  投稿人:张祖栋 张俊豪 刘植红   浏览次数:

  1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下发文件,正式批准乌苏佛山国家森林公园为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此次,全彊共有七家景区通过4A级旅游景区评定,佛山公园以扎实的基础设施建设、浓郁的文化氛围和优质的服务管理成为塔城地区唯一一家通过4A级评定的景区。

  近年来,乌苏佛山国家森林公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规定,着力搞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做好旅游服务接待工作,积极培育和打造独具特色的生态旅游文化,经新疆乌苏市旅游局多年实地指导与初审推荐和自治区旅游局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部分专家指导, 2014年9月,顺利通过自治区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专家组实地评审验收,2015年1月9日经新疆旅游官方网公示后,于2015年1月20日,自治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正式发文,批准乌苏佛山国家森林公园为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

  新疆自治区天东林管局乌苏分局建设的乌苏佛山国家森林公园,原为乌苏南山公园,1994年被批准为自治区级森林公园,2008年9月被评为国家三A级景区,同年12月晋升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公园位于新疆乌苏市南部天山山区,总面积3.7万公顷,由待甫僧、巴音沟和乌兰萨德克湖三大景区组成,是一个集雪山、冰川、草甸、森林、草原、河流、温泉、峡谷、丘陵、瀑布等为一体的“人间仙境、天然氧吧、养生圣地、休闲乐园”。

  目前,乌苏佛山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已成规模,不但建立了集吃、住、行、游、购、娱一条龙的服务体系,并且有了稳固的客源市场,成为新疆又一个著名旅游景点。近3年来,来自各地的游客都在12万人次以上,并呈逐年快速递增趋势。

  

相关资讯

    无相关信息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